历史与原理
韩国1949年制定《所得税法》时采用按所得类别分别征税的“分类征税”。1975年改革引入将多种所得合并后适用累进税率的“综合征税”,以体现量能课税原则。1996年由政府核定税额转为纳税人自行计算申报。退休所得和资本利得至今仍单独征税,以免多年累积的收益集中在一年内适用高税率。
谁需要申报
被预扣3.3%的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工资以外有副业收入者、住房出租者,以及年利息和股息超过2000万韩元者需在5月申报。只有工资收入的上班族通过年末精算即可完成,但漏报的扣除可在5月补报。税率从应税所得1400万韩元以下的6%到超过10亿韩元的45%,共八级,另加10%地方所得税。实际负担应看有效税率而非边际税率。
费用扣除与罚款
有账簿可扣除实际费用;没有账簿则按国税厅规定的行业单纯经费率或基准经费率计算。收入不高的自由职业者常因单纯经费率退回大部分已预扣的3.3%。逾期未申报将加征20%未申报罚款及每日0.022%的滞纳金。经营者还需申报增值税。
常见问题
- 自由职业者的3.3%为什么能退?
- 3.3%是预缴税款,扣除费用后的实际税额更低时差额会退还。
- 上班族也要申报吗?
- 只有工资收入则不需要;有副业或租金收入等才需申报。
来源核查日期:2026-10-26
参考文献
- 소득세법 제4조(소득의 구분), 제55조(세율), 제70조(종합소득과세표준 확정신고).
- 국세청. (2025). 「종합소득세 신고 안내」.
- OECD. (2024). Taxing Wages 2024. OECD Publish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