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背景
1960年代经济开发期地价飙升,韩国政府于1967年设立“房地产投机抑制税”,1975年并入《所得税法》成为转让所得税。此后该税常被用作调控楼市的工具:市场过热时对多套房者加征,低迷时暂停加征,如2003年的多套房加征、2017~2021年调整对象地区加征加码,以及2022年后的临时暂停。
计算方式与住房
转让价减去取得价和必要费用为转让差价,再减去长期持有特别扣除和250万韩元基本扣除即为应税所得。持有不满2年的住房适用高额单一税率(不满1年70%,不满2年60%),超过则适用与综合所得税相同的6%~45%累进税率。一户家庭持有一套房满2年(在调整地区购入的还需居住2年),转让价12亿韩元以内免税,超出部分按持有和居住年限最多可享80%长期持有特别扣除。
股票与申报
韩国上市股票若非大股东(单只股票50亿韩元以上等),场内交易收益免税;海外股票则按年度盈亏相抵后扣除250万韩元,再按22%(含地方税)征税,因此年底卖出亏损股以抵消收益的“节税卖出”很常见。房产须在转让当月月底起2个月内预申报,海外股票在次年5月申报。
常见问题
- 只有一套房也要交吗?
- 符合条件的12亿韩元以内免税,超出部分或不符合条件时需缴税。
- 海外股票亏损能抵扣吗?
- 同一年内海外股票的盈亏可相抵,只对净收益征税。
来源核查日期:2026-10-26
参考文献
- 소득세법 제88조~제118조(양도소득에 대한 납세의무).
- 국세청. (2025). 「양도소득세 신고 안내」 및 「1세대 1주택 비과세 해설」.
- Burman, L. E. (1999). The Labyrinth of Capital Gains Tax Policy.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