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的制度(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在韩国和日本,类似制度称为"消灭时效"。设立诉讼时效,一是因为时间久了证据容易灭失,难以查明事实;二是为了保护基于长期事实状态而形成的社会秩序;三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所谓"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 一览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至第一百九十九条
- 普通诉讼时效
- 三年
- 起算点
-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 最长保护期
-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
期间与起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此外,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需要义务人自己提出抗辩。
中止与中断
借出去的钱快满三年了,怎么办?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障碍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才届满(第一百九十四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第一百九十五条)。保留催款短信、对方的还款承诺或部分还款记录都很重要。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根据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 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与韩国、日本的比较
| 方面 | 中国 | 韩国 | 日本 |
|---|---|---|---|
| 名称 | 诉讼时效 | 消灭时效 | 消灭时效 |
| 一般债权 | 三年(知道之日起),最长二十年 | 十年(商事五年) | 知道之日起五年,可行使之日起十年 |
| 侵权损害赔偿 | 三年 | 知道之日起三年,行为之日起十年 | 知道之日起三年,行为之日起二十年 |
关于刑事追诉期限,可参见追诉时效。
常见问题
- 诉讼时效是多久?
- 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均可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就消灭了吗?
- 不是。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抗辩;如果义务人自愿履行,不得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
参考文献
- 「민법」 제162조~제184조, 제766조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law.go.kr).
- 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第145条~第169条、第724条・第724条の2 (e-Gov法令検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至第一百九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