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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

📈 经济学 作者 CampusDown 维基编辑部 最后更新
简而言之,社会经济是指像合作社、社会企业那样从事创收的经济活动,却把就业、照护、地方振兴等社会价值以及成员的民主管理置于利润之上的经济领域。它常被称为既非市场也非国家的第三部门。
目录
  1. 1. 概念
  2. 2. 产生背景
  3. 3. 主要主体
  4. 4. EMES标准与美国视角
  5. 5. 韩国的制度与挑战
  6. 6. 参考文献

概念

社会经济(social economy)是指在市场的营利企业与国家的公共部门之间,为满足人们和社区的需要而生产、交换商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领域。它把社会目的置于利润最大化之上,共享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盈余再投入社区、人与劳动优先于资本等原则。以成员之间的信任与团结即社会资本为基础,也是它的特点。

产生背景

  • 欧洲传统:其起点是19世纪工业化过程中工人和农民建立的合作社、互助会和各类协会。1844年英国罗奇代尔公平先锋社的原则,成为今天国际合作社联盟(ICA)原则的基础。
  • 波兰尼的视角:波兰尼(1944)警告说,市场一旦脱离社会、把一切商品化,社会就会解体;经济应当通过互惠和再分配重新“嵌入”社会。这一观点是社会经济理论的重要基础。
  • 福利国家危机:20世纪70至80年代以后,失业和社会排斥加剧,国家福利供给的局限显现,欧洲各地出现了雇用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服务的新型社会企业(博尔扎加与德富尔尼,2001)。

主要主体

  • 合作社:由有共同需要的人自愿组建、共同所有并民主管理的事业体,包括消费、生产、工人合作社以及社会合作社。
  • 社会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的同时追求社会目的的企业,例如为弱势群体提供工作或社会服务。
  • 村落企业:在韩国,由当地居民利用本地资源解决地方问题、创造收入和就业的企业。
  • 自活企业:低收入者经过自活项目后共同设立和经营的企业,与公共救助的自立支持相衔接。

EMES标准与美国视角

欧洲研究网络EMES提出了识别社会企业的指标:持续生产商品或服务、承担经济风险、最低限度的有偿劳动等经济维度,以及以社区利益为明确目标、决策不以资本所有权为基础、利益相关者参与、限制利润分配等社会与治理维度。德富尔尼和尼森斯(2010)比较指出,美国侧重非营利组织的创收活动和社会创新者个人,而欧洲强调集体所有和民主治理。与营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CSR不同,社会经济的特点在于组织的目的和治理结构本身就是社会性的。

韩国的制度与挑战

在韩国,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失业对策和自活项目使社会经济成为政策议题。2007年的《社会企业育成法》建立了社会企业认证制度,2012年的《合作社基本法》规定只要五人以上即可设立合作社。地方政府还支持村落企业,并在公共采购中给予优先购买。

  • 成效:为弱势群体创造就业,在照护、环境、文化领域提供社会服务,激活地方社区
  • 挑战:依赖政府人工费补贴、补贴结束后的可持续性,规模小、竞争力弱,以认证为中心的政策损害自主性的批评,以及社会价值难以衡量

参考文献

  1. Polanyi, K. (1944).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New York: Farrar & Rinehart.
  2. Borzaga, C., & Defourny, J. (Eds.). (2001). The Emergence of Social Enterprise. London: Routledge.
  3. Defourny, J., & Nyssens, M. (2010). Conceptions of social enterprise and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Convergences and divergences. Journal of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1(1), 32–53.
  4. 사회적기업 육성법 (법률 제8217호, 2007. 1. 3. 제정, 2007. 7. 1. 시행).
  5. 협동조합 기본법 (법률 제11211호, 2012. 1. 26. 제정, 2012. 12. 1. 시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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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于2026年10月15日。内容依据公认的原著和教科书整理;在报告中引用时,请务必核对下方参考文献中的原始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