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随着国际移民增加,许多社会在事实上成为多种文化共处的多元文化社会。多元文化主义是如何对待这种文化多样性的一种回答,主张尊重少数群体的文化并公开承认其差异。作为事实的多元文化社会与作为规范或政策的多元文化主义通常要加以区分。
移民融合模式
- 差别排斥:只把移民当作劳动力接纳,限制其公民身份和长期定居。
- 同化主义(熔炉模式):要求移民放弃原有文化,融入主流社会的语言和价值观,各种文化"熔化"为一体。
- 多元文化主义(沙拉碗或马赛克模式):各种文化在同一个碗里保持各自的味道,承认文化差异。
主要理论
- 查尔斯·泰勒——承认的政治:泰勒在1992年的《多元文化主义与"承认的政治"》中指出,身份认同是通过他人的承认形成的,因此对少数文化的不承认或扭曲承认是一种真实的伤害和压迫。仅有平等对待所有人的普遍尊严政治是不够的,还需要差异政治。
- 威尔·金里卡——多元文化公民身份:金里卡在1995年的《多元文化公民身份》中从自由主义立场为少数群体权利辩护。他区分了给予原住民等民族少数群体的自治权,以及支持移民群体文化实践的多族裔权利,同时反对限制群体内部成员自由的"内部限制"。
- 比库·帕瑞克——对话式多元文化主义:帕瑞克在2000年的《反思多元文化主义》中认为,包括自由主义在内的任何一种文化都不能充当中立标准,共同规范应当通过文化之间的开放对话形成。
多元文化主义可以被理解为把公民身份理论扩展到文化权利,也与质疑普遍标准的后现代主义以及批判西方中心视角的后殖民主义相互呼应。
政策实例
- 加拿大:总理皮埃尔·特鲁多于1971年10月8日宣布多元文化主义为官方政策,1988年通过《加拿大多元文化法》将其法制化,常被视为世界上第一项国家层面的多元文化政策。
- 澳大利亚:20世纪70年代废除"白澳政策"后,把多元文化主义确立为国家政策。
- 韩国:随着婚姻移民增加,《多元文化家庭支援法》(法律第8937号)于2008年3月21日制定,同年9月22日施行,通过家庭支援中心提供韩语教育、家庭咨询和子女支持。但该法以婚姻移民家庭为中心,未涵盖移民劳工和难民,并因强调适应韩国文化而被批评带有同化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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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与争论
进入2010年代,欧洲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反弹加剧。德国总理默克尔在2010年10月表示多元文化路线"彻底失败",英国首相卡梅伦也在2011年2月的慕尼黑演讲中批评"国家多元文化主义"助长了社会隔离。批评者认为,多元文化主义造成群体分隔和平行社会,削弱社会凝聚力和社会资本。而韦尔托韦茨和韦森多夫(2010)的分析表明,这种反弹往往更多停留在话语层面,实际政策仍在延续管理多样性的方向。近年来,同时强调文化交流与共同公民身份的跨文化主义(interculturalism)被作为替代方案加以讨论。
参考文献
- Taylor, C. (1992). Multicultur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Kymlicka, W. (1995). Multicultural Citizenship: A Liberal Theory of Minority Right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 Parekh, B. (2000). Rethinking Multiculturalism: Cultural Diversity and Political Theory. Basingstoke: Macmillan.
- Vertovec, S., & Wessendorf, S. (Eds.). (2010). The Multiculturalism Backlash: European Discourses, Policies and Practices. London: Routledge.
- 「다문화가족지원법」 (법률 제8937호, 2008. 3. 21. 제정, 2008. 9. 22. 시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