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时,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的罪犯在考验期内要接受社区矫正,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被收监执行剩余刑罚。
📌 一览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
- 条件
- 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
- 决定机关
-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定
- 考验期间
-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假释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 执行刑期: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 悔改表现: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不得假释的情形: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法院决定假释时,还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假释的程序
监狱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提出假释建议,报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监督。部分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并在监狱内公示。
考验期与社区矫正
假释不是刑罚结束,而是"在社会上继续执行刑罚"。假释的人要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迁居或外出须经批准,并遵守监督管理规定。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自假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满没有法定撤销情形的,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第八十五条)。
撤销假释
| 情形 | 处理 |
|---|---|
| 考验期内犯新罪 | 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 |
| 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 | 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
| 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规定 | 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减刑是缩短刑期本身,减刑后仍在监狱服刑或刑满释放,没有附加条件;假释则是刑期不变、提前附条件释放,违反条件就要收监。此外,暂予监外执行主要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与悔改表现无关。
各国制度比较
韩国的假释要求有期徒刑执行刑期三分之一、无期徒刑执行20年,由法务部长官批准;日本为有期刑三分之一、无期刑10年,由地方更生保护委员会决定;美国则以州一级的假释委员会为主,联邦层面已于1984年立法废除假释。
常见问题
- 假释需要服刑多长时间?
- 有期徒刑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须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 哪些人不能假释?
-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 假释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
- 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规定的,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参考文献
- 「형법」 제72조(가석방의 요건), 제73조의2(가석방의 기간 및 보호관찰), 제74조(가석방의 실효).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law.go.kr).
- 「형의 집행 및 수용자의 처우에 관한 법률」 제119조~제122조(가석방심사위원회).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law.go.kr).
- Morrissey v. Brewer, 408 U.S. 471 (1972).
- 刑法(明治40年法律第45号)第28条(仮釈放). e-Gov法令検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期满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