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社会系统理论把一般系统理论的系统概念应用于社会,将家庭、组织、社区、国家等社会单位作为一个系统来分析。在社会学中,塔尔科特·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和尼克拉斯·卢曼的系统理论最具代表性;在社会工作中,它是理解个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基本视角。
帕森斯的社会系统论
帕森斯在1951年的《社会系统》(The Social System)中,把社会看作行动者之间的互动通过制度化的角色和规范而稳定下来的系统。行动系统分为行为有机体、人格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社会系统是其中之一。
- AGIL模式:帕森斯在与贝尔斯、希尔斯合著的《行动理论工作论文集》(1953)前后归纳出,任何系统要生存都必须解决四个功能问题:适应(Adaptation,从环境获取资源——经济)、目标达成(Goal attainment,设定目标并动员资源——政治)、整合(Integration,协调各部分——法律与社会共同体)、潜在模式维持(Latency,维持价值与动机并处理紧张——家庭、教育、宗教)。
- 模式变量:帕森斯和希尔斯(1951)提出行动者在角色中面临的五对选择:情感性与情感中立性、自我取向与集体取向、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先赋与成就、扩散性与专一性。他们认为传统社会偏向每对中的前者,现代社会偏向后者。
由于把社会看作趋向均衡的系统,帕森斯的理论成为功能主义的代表理论。
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
德国社会学家卢曼在1984年的《社会系统》(Soziale Systeme)中重建了系统理论。系统通过与环境的区分而存在,并承担化约环境复杂性的作用。社会系统的要素不是人,而是沟通;系统是自己生产自身要素的自我生产(autopoiesis)系统。现代社会按功能分化为经济、法律、政治、科学、教育等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以自己特有的代码(如合法/非法、真/假)运作。
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
安德森和卡特(1974)在《社会环境中的人类行为:社会系统取向》中,把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都作为社会系统来分析。这一框架常用的概念包括:
- 整体子(holon):任何系统既是更小系统的上位系统,又是更大系统的子系统,兼具整体与部分的性质。
- 协同(synergy):系统内外的互动使可用能量增加,从而使系统得以维持和成长的状态。
- 边界、输入—转换—输出、反馈、内稳态、熵与负熵:取自一般系统理论的概念,详见一般系统理论条目。
这一视角把问题放在个人与环境的互动中而不是个人内部来理解,为生态系统理论和家庭系统理论奠定了基础。
批评
帕森斯的理论因过分强调均衡与共识、无法解释冲突、权力和急剧变迁、为现状辩护而受到批评。卢曼的理论则被批评为极其抽象、抹去了个人与能动性,他与哈贝马斯的论战也体现了与批判社会理论的对立。在社会工作领域,系统概念过于宽泛,难以直接提供具体的干预方法,这一局限也常被指出。
参考文献
- Parsons, T. (1951). The Social System. Glencoe, IL: Free Press.
- Parsons, T., & Shils, E. A. (Eds.). (1951). 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Parsons, T., Bales, R. F., & Shils, E. A. (1953). Working Papers in the Theory of Action. Glencoe, IL: Free Press.
- Anderson, R. E., & Carter, I. (1974). Human Behavior in the Social Environment: A Social Systems Approach. Chicago: Aldine.
- Luhmann, N. (1984). Soziale Systeme: Grundriß einer allgemeinen Theorie.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English trans. J. Bednarz Jr. with D. Baecker, Social Systems,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