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什么?
著作权是一项法律权利,使创作者能够控制其独创作品如何被复制、发行、表演和改编。在美国,它保护“固定于任何有形表达媒介的独创性作品”(《美国法典》第17编第102条(a)款):文字作品、音乐、录音、电影、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建筑作品和计算机软件。韩国《著作权法》将作品定义为表达人类思想或情感的创作成果(第2条)。
- 受保护
- 独创性表达:文字、音乐、图像、代码
- 不受保护
- 思想、事实、程序、简短名称和标题
- 何时产生
- 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
- 期限
- 作者终生加70年(一般规则)
最重要的要件有两个。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即独立创作并至少具备最低限度的创造性;在美国,作品还必须以某种稳定形式固定下来。在费斯特出版公司诉乡村电话服务公司案(1991年)中,最高法院认定一本按字母顺序排列的电话号码簿缺乏所需的创造性,否定了仅凭辛勤劳动(“额头汗水”)即可获得著作权的观点。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著作权不保护思想、方法、体系或事实(《美国法典》第17编第102条(b)款)。贝克诉塞尔登案(1880年)认定,一本讲解记账方法的书保护的是作者的讲解,而不是记账方法本身。当一种思想只能以一种或少数几种方式表达时,表达便与思想合并而不受保护(合并原则);某一类型作品的常见元素,例如有着不堪过往的侦探,人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必要场景原则)。
这条界线防止著作权阻碍知识传播,也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表达自由相契合。韩国也划出了同样的界线: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抄袭时,比较的是受保护的创造性表达,而不是共通的思想或常见的情节手法。
如果思想可以被占有,每个新故事都需要许可。思想与表达的界线让文化保持开放,同时仍然回报那些创造文化的人。
著作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美国法赋予权利人复制作品、制作演绎作品、发行复制件以及公开表演和展示作品的专有权(《美国法典》第17编第106条)。韩国《著作权法》将权利分为两类。著作财产权(저작재산권)包括复制、公演、公众传播、展示、发行、出租和演绎作品(第16条至第22条)。著作人格权(저작인격권)保护作者与作品之间的人格联系: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第11条至第13条)。著作人格权不得转让。
美国法仅在很窄的范围内承认著作人格权,主要是依据1990年《视觉艺术家权利法》(VARA)对某些视觉艺术作品给予保护。这是两国制度最大的结构性差异之一。权利人可以通过合同许可或出售财产权,这也是出版和流媒体协议在实践中如此重要的原因。
著作权保护多久
两国的一般保护期限都是作者终生加70年。在美国,雇佣作品和匿名作品的保护期为自发表起95年或自创作起120年,以先届满者为准。韩国在韩美自由贸易协定之后,于2013年将保护期从作者死后50年延长至70年;以机构名义发表的作品一般自发表起保护70年。著作权届满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 美国 | 韩国 | |
|---|---|---|
| 一般期限 | 终生 + 70年 | 终生 + 70年(自2013年起) |
| 雇佣作品 / 机构作品 | 自发表起95年或自创作起120年 | 自发表起70年 |
| 著作人格权 | 有限(VARA) | 广泛,不得转让 |
| 登记 | 可选,就美国作品起诉须先登记 | 可选,具有证据上的便利 |
合理使用及其他限制
美国的合理使用(《美国法典》第17编第107条)依据四个因素允许某些未经许可的使用: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作品的性质、使用的数量,以及对市场的影响。在坎贝尔诉阿卡夫-罗斯音乐公司案(1994年)中,最高法院认定2 Live Crew对《Oh, Pretty Woman》的商业性戏仿可以构成合理使用,强调使用是否具有“转换性”。在安迪·沃霍尔基金会诉戈德史密斯案(2023年)中,法院收窄了这一概念,认定将一幅基于照片创作的沃霍尔版画授权用作杂志封面,与原照片具有相同的商业目的,不构成合理使用。
韩国设有具体的例外规定,例如为报道、评论、教育和研究而引用(第28条);自2011年起还设有仿照美国法的一般合理使用条款(第35条之5,在2019年条文重新编号之前为第35条之3)。法院会权衡类似的因素。
- 费斯特诉乡村电话案(1991年)
- 事实不受保护;独创性需要最低限度的创造性
- 坎贝尔诉阿卡夫-罗斯案(1994年)
- 商业性戏仿若具有转换性,可构成合理使用
- 沃霍尔基金会诉戈德史密斯案(2023年)
- 相同的商业目的不利于认定合理使用
AI与著作权
生成式AI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AI生成的内容归谁所有?美国版权局要求人类创作;在泰勒诉珀尔马特案(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2025年)中,法院支持了版权局拒绝登记一件标明由AI系统自主创作的美术作品的决定。结合人类创造力与AI辅助的作品,在人类贡献(如选择、编排或编辑)的范围内可以受到保护。韩国《著作权法》同样将作品定义为人类的表达,政府指引也采取了相同立场。
第二,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训练AI是否属于合理使用?这一问题正在作者、艺术家和新闻机构提起的众多美国诉讼中争论,早期判决因作品的获取和使用方式不同而得出不同结论。有关训练数据的隐私问题与美国的隐私权相交叉,而许可协议则依赖于契约自由原则。
著作权是围绕一个手握笔的人建立起来的。AI迫使法律做出决定:创造性究竟关乎结果,还是关乎结果背后的人。
- 著作权保护什么?
- 文字、音乐、美术、照片、电影和软件等独创性表达,但不保护思想、事实或方法。
- 著作权保护多久?
- 在美国和韩国,一般为作者终生加70年;法人作品和匿名作品另有规定。
- 需要登记著作权吗?
- 不需要。保护自动产生,但在美国,就美国作品起诉前须先登记,登记还可带来额外救济。
- AI生成的作品能获得著作权吗?
- 没有人类创作就不能。AI辅助作品中的人类贡献可以受到保护。
参考文献与官方资料
- 17 U.S.C. § 102, Subject matter of copyright. Cornell LII
- 17 U.S.C. § 107, Fair use. Cornell LII
- 저작권법.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 Feist Publications, Inc. v. Rural Telephone Service Co., 499 U.S. 340 (1991). Justia
- 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Inc., 510 U.S. 569 (1994). Justia
- 17 U.S.C. § 106, Exclusive rights in copyrighted works. Cornell L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