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韩国首个社会保险是1964年的工伤保险,以应对工业化中增加的工伤事故。随后有1977年职工医疗保险(2000年并入国民健康保险)、1988年国民年金和1995年雇佣保险。1997年金融危机促使雇佣保险和失业金迅速覆盖所有单位。
缴费与参保
年金和健康保险劳资各半,工伤保险由雇主全额承担。受雇一个月以上且每月工作60小时以上者原则上全部参保,工伤保险工作一天即适用。即使被按“3.3%自由职业者”处理,若实际受指挥监督仍可要求补缴。
常见问题
- 能不参保多拿工资吗?
- 不能,即使本人同意也不免除。
- 试用期要参保吗?
- 要,从第一天起。
来源核查日期:2026-10-26
参考文献
- 4대사회보험 정보연계센터. https://www.4insure.or.kr
- 국민건강보험공단, 국민연금공단, 근로복지공단 자료.
- 산업재해보상보험법·고용보험법·국민연금법·국민건강보험법,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https://www.law.go.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