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罗尔斯正义论
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中,讨论了宪法、经济制度和财产制度等“社会基本结构”应遵循的正义原则。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只要原则是在公平条件下选出的,它就是正义的。
📌 一览
- 提出者
- 约翰·罗尔斯(1971年《正义论》)
- 核心观点
- 在无知之幕背后的原初状态中所选择的原则是正义的
- 两个原则
- 平等自由原则;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
- 主要批评者
- 罗伯特·诺齐克(自由至上主义)、迈克尔·桑德尔(社群主义)
原初状态与无知之幕
罗尔斯提出一个思想实验:想象制定社会规则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性别、种族、财富、天赋和价值观。这种假想的选择情境叫原初状态,遮住个人信息的装置叫无知之幕。
分蛋糕时,让切蛋糕的人最后拿,他就会尽量切得公平。无知之幕把这个道理推广到整个社会:既然自己可能成为处境最差的人,就会选择那个人也能接受的规则。
正义的两个原则
| 原则 | 内容 | 例子 |
|---|---|---|
| 第一原则:平等自由 | 每个人平等享有良心、言论、政治参与等基本自由 | 不能为多数人的利益剥夺言论自由 |
| 第二原则(a):公平的机会平等 | 职位向所有人在公平条件下开放 | 不仅形式上不歧视,还要保障受教育等实际条件 |
| 第二原则(b):差别原则 | 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只有在最有利于最少受惠者时才被允许 | 用累进税筹集资金帮助低收入群体 |
两个原则有优先次序: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公平的机会平等优先于差别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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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最小规则与对功利主义的批判
罗尔斯认为,处在原初状态的人会采用最大最小规则:选择最坏结果最好的方案。因此他们会选择差别原则,而不是追求平均幸福最大化的功利主义。罗尔斯批评功利主义“没有认真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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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诺齐克与桑德尔
- 罗伯特·诺齐克(1974):国家对正当获得的财产进行再分配,侵犯了个人权利(持有正义理论、自由至上主义)。
- 迈克尔·桑德尔(1982):无知之幕后的“无负荷的自我”脱离了生活在共同体和历史中的真实的人(社群主义)。他的“公正”公开课在中国也广为人知。
制度中的罗尔斯
- 累进税与社会保障: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常被用差别原则来解释。
- 教育机会: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体现了改善不利起点、实现机会公平的思路。相关讨论可参考积极平权措施。
- 普惠与选择性福利:参见普遍主义与选择主义。
常见问题
- 什么是无知之幕?
- 制定社会规则时假设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性别、财富、天赋、价值观等,这样就无法挑选只对自己有利的规则。
- 什么是差别原则?
- 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有在能给社会中最少受惠者带来最大利益时才是正当的。
- 罗尔斯和功利主义有什么区别?
- 功利主义追求幸福总量或平均值最大化;罗尔斯优先保障基本自由,并重视改善处境最差者的状况。
参考文献
- 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Rawls, J. (2001). 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E. Kelly, Ed.).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Nozick, R. (1974).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New York: Basic Books.
- Sandel, M. J. (1982).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Wenar, L. (2008, rev. 2025). John Rawls. In E. N. Zalta & U. Nodelman (Eds.),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plato.stanford.e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