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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与社会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 其他 作者 CampusDown 维基编辑部 最后更新
要点:保密是指未经案主同意不披露其所透露的内容,但对自己或他人存在严重危险或负有法定报告义务时除外。
目录
  1. 1. 含义与依据
  2. 2. 比斯特克的七大原则
  3. 3. 绝对与相对
  4. 4. 例外
  5. 5. 指引
  6. 6. 参考文献

含义与依据

保密是信任的基础。案主只有感到安全才会坦诚相告,这使准确评估成为可能,也体现了对隐私和自决的尊重。

比斯特克的七大原则

个别化、有目的的情感表达、有控制的情感介入、接纳、非评判态度、案主自决和保密。

绝对与相对

绝对保密几乎不可能;实务依赖相对保密(督导、个案会议、法律要求),并在一开始通过知情同意向案主说明。

例外

  • 对他人的严重危险:塔拉索夫案判决(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1976)确认了保护第三方的义务。
  • 自杀或自伤风险
  • 受强制报告法约束的儿童或老人虐待
  • 法院命令及其他法定要求

指引

只向需要的人披露最少必要的信息,尽可能告知案主,并妥善保管记录。NASW伦理守则等专业守则规定了这些义务。

相关条目: 社会工作的价值与伦理

参考文献

  1. Biestek, F. P. (1957). The Casework Relationship. Loyola University Press.
  2. Tarasoff v.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7 Cal. 3d 425 (1976).
  3.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2021). Code of Ethics. NASW.
  4. Corey, G., Corey, M. S., & Corey, C. (2019). Issues and Ethics in the Helping Professions (10th ed.). Cengage.
  5. 한국사회복지사협회. (2023). 「한국사회복지사 윤리강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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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于2026年10月15日。内容依据公认的原著和教科书整理;在报告中引用时,请务必核对下方参考文献中的原始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