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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怀特的教育目的论

📚 教育学 作者 CampusDown 维基编辑部 最后更新
要点:约翰·怀特认为,教育的目的不在于为知识而知识,而在于帮助学生在关心他人幸福的同时,过上自己选择的丰盈生活。
目录
  1. 1. 对彼得斯的批判
  2. 2. 幸福与自主
  3. 3. 启示
  4. 4. 参考文献

对彼得斯的批判

R·S·彼得斯和保罗·赫斯特认为,引导学生进入知识形式本身就有价值,并以先验论证为之辩护:任何追问其价值的人都已经预设了它。伦敦大学教育学院的约翰·怀特认为,这使知识的价值脱离了人们的生活。

幸福与自主

  • 早期观点:在《重述教育目的》(1982)中,幸福是指满足自己经过反思选择的欲望,因此学生需要广泛体验各种活动和知识,才能自主选择。
  • 后期观点:从《教育与美好生活》(1990)开始,他修正了这一观点,把幸福视为全心投入真正有价值的活动,如人际关系、创造性工作和欣赏自然。
  • 道德:个人幸福与关心他人和公民美德一同追求。

启示

怀特主张从幸福这一目的出发反向设计课程,而不是从传统学科出发,这影响了有关英格兰国家课程的讨论。批评者指出,幸福的标准仍存在争议。

参考文献

  1. White, J. (1982). The Aims of Education Restated. Routledge & Kegan Paul.
  2. White, J. (1990). Education and the Good Life: Beyond the National Curriculum. Kogan Page.
  3. White, J. (2011). Exploring Well-Being in Schools: A Guide to Making Children's Lives More Fulfilling. Routledge.
  4. Peters, R. S. (1966). Ethics and Education. Allen & Un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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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于2026年10月15日。内容依据公认的原著和教科书整理;在报告中引用时,请务必核对下方参考文献中的原始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