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婚姻法由谁制定?
在美国,婚姻主要是州法的问题。谁可以结婚、如何结婚、婚姻如何终止,都由各州自行规定。联邦法律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宪法限制各州可以做什么;联邦法律则把报税身份、社会保障和移民等许多福利与婚姻身份挂钩。
- 主要法源
- 州的成文法和法院判决
- 宪法限制
- 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
- 联邦承认
- 《尊重婚姻法》(2022年)
- 婚姻终止方式
- 死亡、离婚或婚姻无效
由于各州规定不同,夫妻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他们住在哪里。不过,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以及各州必须承认在其他地方有效缔结的婚姻这一要求,已经形成了全国共通的核心。
有效婚姻的法律要件
- 结婚许可证:双方向县或地方官员申领结婚许可证,通常有一段短暂的等待期。
- 年龄:大多数州将不受限制结婚的年龄定为18岁。越来越多的州完全禁止18岁以下的人结婚;其他州则在有父母同意或法院批准时允许。
- 行为能力与同意:双方都必须理解婚姻的性质并自由同意。欺诈或胁迫可能使婚姻成为可撤销的婚姻。
- 无现存婚姻:各地都禁止重婚。
- 非近亲:禁止近亲结婚;对于表亲或堂亲,各州规定不一。
- 举行仪式:由获授权的官员或神职人员主持仪式,之后登记许可证。
少数几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仍承认普通法婚姻,即双方同意结婚、共同生活并以夫妻名义示人,无需许可证即可成立的婚姻。其他州不允许在本州境内成立这种婚姻,但通常承认在其他地方有效成立的普通法婚姻。
作为基本权利的婚姻:里程碑判例
联邦最高法院将婚姻视为受第十四修正案保护的基本权利。在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1967年)中,法院一致推翻了弗吉尼亚州禁止跨种族婚姻的法律,认定其同时违反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在扎布洛茨基诉雷德黑尔案(1978年)中,法院宣布一项法律无效,该法律禁止拖欠子女抚养费的人未经法院许可结婚;在特纳诉萨夫利案(1987年)中,法院认定监狱服刑人员仍保有结婚的权利。
在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2015年)中,法院以5比4认定同性伴侣享有结婚的权利,各州必须承认在其他州缔结的同性婚姻。肯尼迪大法官撰写的意见援引了一系列关于隐私与自主的判例。2022年,国会通过了《尊重婚姻法》,废除了《婚姻保护法》,并要求联邦和各州之间承认有效婚姻,不论性别、种族或族裔。
- 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1967年)
- 禁止跨种族婚姻违反第十四修正案
- 扎布洛茨基诉雷德黑尔案(1978年)
- 婚姻是基本权利;以抚养费为条件的限制被推翻
- 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2015年)
- 同性伴侣享有结婚的基本权利
这些婚姻判例有一个共同模式:州试图决定谁配结婚。每一次,法院的回答都是:选择配偶的权利属于结婚的当事人。
婚姻带来的权利与义务
婚姻在许多方面改变法律关系。配偶可以联合报税,领取社会保障的配偶福利和遗属福利,为配偶申请移民,在配偶丧失能力时作出医疗决定,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依据配偶特权拒绝作出不利于配偶的证言。配偶之间也负有扶养义务。
财产规则因州而异。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和得克萨斯州在内的九个州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将婚姻期间取得的大部分财产视为夫妻双方平等共有。其余各州在婚姻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离婚时实行公平分配。继承规则同样保护在世配偶:在大多数州,配偶不能被完全剥夺继承权,这一点在如何写遗嘱中有介绍。夫妻可以通过婚前协议改变许多默认规则,许多州依据《统一婚前协议法》对其加以规范。
婚姻的终止:离婚与婚姻无效
加利福尼亚州于1969年通过了第一部现代无过错离婚法,允许以“不可调和的分歧”为由离婚,而无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到2010年纽约州加入时,所有州都允许某种形式的无过错离婚,不过有些州也保留了通奸或虐待等过错事由。离婚法院负责分割财产,可以判给配偶扶养费,并根据子女最佳利益决定子女监护,依照州的指引确定子女抚养费。
婚姻无效是宣告有效婚姻自始不存在,理由包括重婚、近亲结婚、缺乏行为能力,或涉及婚姻本质的欺诈。在所有这些案件中,程序公正都很重要;监护和抚养的决定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包括通知和陈述意见的机会。
韩国与美国的比较
韩国《民法》规定了全国统一的规则。最低结婚年龄为18岁(第807条),未成年人需要父母同意(第808条)。禁止八亲等以内的血亲结婚(第809条),也禁止重婚(第810条)。婚姻只有依照《家族关系登记法》进行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第812条)。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但未登记的伴侣构成事实婚(사실혼),法院在某些方面给予保护,例如分手时的财产分割,但在继承等其他方面则不予保护。
离婚可以是协议离婚(협의이혼),有未成年子女的有三个月冷静期,其他情况为一个月(第836条之2);也可以依法定事由由法院判决离婚(第840条)。2015年,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判决维持了以下规则:对婚姻破裂负主要责任的配偶原则上不能通过诉讼离婚,使韩国更接近过错主义模式。韩国不承认同性婚姻,但2024年大法院全员合议庭认定,同性伴侣可以作为被扶养人纳入国民健康保险。
| 美国 | 韩国 | |
|---|---|---|
| 法源 | 主要是州法 | 全国统一的《民法》 |
| 成立方式 | 结婚许可证和举行仪式 | 登记 |
| 同性婚姻 | 自2015年起全国承认 | 不承认 |
| 有争议的离婚 | 每个州都可无过错离婚 | 过错主义;有责配偶原则上不得请求 |
两国都把婚姻视为一种法律身份,但在国家应当决定多少这一点上存在分歧。美国在婚姻的开始和结束上都走向了个人选择;韩国则更看重过错和正式登记。
- 在美国结婚有哪些法律要件?
- 一般包括结婚许可证、最低年龄、法律行为能力和同意、无现存婚姻、非近亲,以及由获授权的主持人举行仪式。
- 普通法婚姻现在还被承认吗?
- 只有少数几个州允许成立,但大多数州承认在允许它的地方有效成立的普通法婚姻。
- 同性婚姻在每个州都合法吗?
- 是的。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2015年)要求所有州为同性婚姻颁发许可证并予以承认。
- 韩国婚姻法有什么不同?
- 韩国使用全国统一的法律,婚姻自登记时生效,不承认同性婚姻,有争议的离婚采取过错主义。
参考文献与官方资料
- Marriage, Wex. Cornell LII
- Loving v. Virginia, 388 U.S. 1 (1967). Justia
- Obergefell v. Hodges, 576 U.S. 644 (2015). Justia
- Zablocki v. Redhail, 434 U.S. 374 (1978). Justia
- Respect for Marriage Act, H.R. 8404 (117th Congress). Congress.gov
- 민법.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