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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先例原则

⚖️ 法学 作者 CampusDown 维基编辑部 最后更新
简单来说,遵循先例原则是指法院在同一法律问题上遵循此前的判决,使类似案件得到相同的裁判。下级法院必须遵循上级法院,而最高法院可以推翻自己的先例,但它在这样做之前要求有特别的正当理由。
目录
  1. 1. 什么是遵循先例原则?定义与两个方向
  2. 2. 为什么要遵循先例?
  3. 3. 最高法院何时推翻先例?
  4. 4. 著名的推翻先例:从普莱西到雪佛龙
  5. 5. 批评:太僵硬还是太软弱?
  6. 6. 美国与韩国:大陆法体系中的判例
  7. 7. 参考文献与官方资料

什么是遵循先例原则?定义与两个方向

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来自拉丁语 stare decisis et non quieta movere,大意是"遵循已决之事,不扰已定之局"。在实践中,它意味着法院在裁决一个法律问题时,首先要看这个问题以前是如何回答的,除非有强有力的理由,否则就遵循那个答案。

📌 一览
纵向
下级法院必须遵循本系统内上级法院的判决
横向
法院一般遵循自己过去的判决
有约束力的部分
判决要旨(得出结论所必需的推理),而不是附带评论
可以改变吗?
可以,最高一级法院可以推翻自己的先例

纵向的遵循先例近乎绝对: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不能因为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是错的就无视它。横向的遵循先例则较为宽松。最高法院多次表示,遵循先例"并非不可违背的命令"(佩恩诉田纳西州案,501 U.S. 808,1991)。

下面看看纵向链条在联邦系统中如何运作。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约束其巡回区内的地区法院,但不约束其他巡回区的法院。当两个巡回区对同一联邦问题给出不同答案时,律师称之为巡回区分歧,而分歧正是最高法院同意审理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州法院在州法问题上遵循本州最高法院,在联邦法问题上遵循美国最高法院。由于最高法院还通过司法审查拥有最终决定权,它的先例处于整个结构的顶端。

为什么要遵循先例?

路易斯·布兰代斯大法官在1932年这样表述了经典论点:"在大多数事情上,适用的法律规则得以确定,比它被正确地确定更为重要"(伯内特诉科罗纳多石油天然气公司案,285 U.S. 393,反对意见)。人们围绕法律来规划自己的生活、合同和生意。如果每次法官更替规则就翻转,就没有人能依赖它们。

  • 可预测性:律师可以告诉客户法律大概是什么。
  • 平等:相同的案件得到相同的对待。
  • 效率:法院不必把每个问题都从头再诉一遍。
  • 正当性:它表明裁决建立在法律之上,而不是取决于谁坐在法官席上。这把遵循先例与法治联系在一起。

先例是一种奇特的承诺。素未谋面的法官们同意受相隔数十年作出的判决约束。这条承诺之链,正是让法院看起来像法院而不是立法机关的重要原因。

最高法院何时推翻先例?

最高法院发展出了一些因素,用来决定是否应废弃过去的判决。在计划生育联合会诉凯西案(1992)中,相对多数意见考察了可操作性、信赖、法理变化和事实变化。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597 U.S. 215,2022)中,多数意见列出了五个因素:错误的性质、推理的质量、可操作性、对其他法律领域的影响以及信赖利益。

关于制定法解释的先例受到额外保护。在金布尔诉漫威娱乐公司案(576 U.S. 446,2015)中,卡根大法官解释说,当法院解释一部制定法时,国会随时可以修正它,所以法院更应谨慎改变方向。她以蜘蛛侠的一句台词作结:"能力越大,责任也必须越大。"

著名的推翻先例:从普莱西到雪佛龙

📁 案例档案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1954)
在公共教育领域否定了普莱西诉弗格森案(1896)的"隔离但平等"原则
西海岸酒店诉帕里什案(1937)
推翻阿德金斯诉儿童医院案(1923),支持最低工资法
吉迪恩诉温赖特案(1963)
在获得指定律师的权利问题上推翻贝茨诉布雷迪案(1942)
  1. 2003年: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推翻鲍尔斯诉哈德威克案(1986)。
  2. 2018年:贾纳斯诉AFSCME案在公共部门工会费用问题上推翻阿布德案(1977)。
  3. 2022年:多布斯案推翻罗诉韦德案(1973)和凯西案(1992)。
  4. 2024年:洛珀·布莱特公司诉雷蒙多案在对行政机关的尊重问题上推翻雪佛龙案(1984)。

有些推翻如今备受赞誉,比如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另一些仍然争议激烈,比如多布斯案。这正是人们争论遵循先例应该有多强的原因:本会保住普莱西案的同一原则,也曾保护了罗案。

批评:太僵硬还是太软弱?

一种批评认为,遵循先例会把错误固定下来。如果一项判决误读了宪法,遵循它就意味着法院一直在适用宪法以外的东西。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主张,法院不应遵循"明显错误"的先例(甘布尔诉美国案,2019,协同意见)。

相反的批评认为,遵循先例已经变得太弱。如果新的多数可以推翻任何它不喜欢的东西,先例就无法提供任何稳定性,法院看起来也会显得政治化。多布斯案的反对意见正是这样直接论证的。

中间观点把先例当作一种强有力的推定,只有在存在严重错误且信赖成本较低时才能被推翻。大多数法官都声称持有某种版本的这一观点;争论在于如何适用。

每一次推翻先例,都是法院在小小地承认自己曾经错了。一个法院多么愿意作出这种承认,很能说明它如何看待自身的权威。

美国与韩国:大陆法体系中的判例

韩国遵循大陆法传统,法典和制定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没有一般性的法律规定判例对后来的案件具有约束力。《法院组织法》(법원조직법)第8条规定,上级法院的裁判仅在同一案件中约束下级法院。尽管如此,下级法院在实践中遵循大法院的判例,而根据第7条,变更大法院判例需要全员合议庭(전원합의체)。宪法法院宣告法律违宪的决定约束法院和国家机关(《宪法法院法》第47条)。

美国韩国
法律传统普通法大陆法
判例的约束力形式上具有约束力(纵向)无一般约束力;事实上影响力很强
变更判例最高法院多数大法院全员合议庭(전원합의체)
简单来说遵循先例是什么意思?
指法院在同一法律问题上遵循此前的判决,使类似案件得到类似的答案。
最高法院可以推翻自己的先例吗?
可以。从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到多布斯案和洛珀·布莱特案,它已经这样做过很多次,但它表示需要特别的正当理由。
遵循先例和既判力(res judicata)是一回事吗?
不是。既判力约束已判决案件的当事人;遵循先例则是在未来案件中遵循判例。
韩国法院遵循判例吗?
实践中是的,但没有一般性的法律约束力,大法院可以通过全员合议庭变更判例。
想一想。法院应该把有多少人依赖一项判决看得比这项判决错得有多离谱更重吗?试着把普莱西案和罗案放在一起来回答。

参考文献与官方资料

  1. Stare decisis, Wex. Cornell LII
  2. 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597 U.S. 215 (2022). Supreme Court
  3. Kimble v. Marvel Entertainment, LLC, 576 U.S. 446 (2015). Justia
  4. Payne v. Tennessee, 501 U.S. 808 (1991). Justia
  5. 법원조직법. 국가법령정보센터
  6. Burnet v. Coronado Oil & Gas Co., 285 U.S. 393 (1932) (Brandeis, J., dissenting); Loper Bright Enterprises v. Raimondo, 603 U.S. 36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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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于2026年10月15日。内容依据公认的原著和教科书整理;在报告中引用时,请务必核对下方参考文献中的原始出处。